康普謹守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(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 Tripartite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)、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 (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)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(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) 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,並採取與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(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)一致的行動,制定有關人權保障及勞動政策,闡述如下:

 

1.多元包容性與平等機會:

1-1.僱用員工不因種族、階級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容貌、五官、星座、血型、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而有差別待遇之語言、態度及行為。

1-2.確保僱用政策無差別待遇,落實僱用、薪酬福利、訓練、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及公允,且提供有效、適當之申訴機制,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事,致力營造平等任用、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。

1-3.定期追蹤多元包容性及平等機會落實情形。

1-4.不僱用未滿十六歲之童工、任何可能造成僱用童工的行為皆不被允許。

 

2.合理工時:

為確保員工不落於工時過長之風險中,明訂工作時間與延長工時之規範,於考勤系統中主動設置提醒功能,並定時進行檢視與控管,關心及管理員工出勤狀況,並不定期對主管與員工進行宣導。

 

3.強迫勞動:

聘僱關係成立時皆依法簽訂書面之勞動契約,契約載明聘僱關係乃基於雙方合意之前提下所建立,不強迫勞動、及無非法販賣人口並反對奴役制度。

 

4.健康安全職場:

為避免工作型態帶來的潛在健康安全風險,定期檢視員工健康安全風險,並依辨識結果進行改善計畫。

 

5.結社自由:

員工擁有結社自由,設立多元社團,並積極宣導員工加入社團。

 

6.勞資協商:

建立暢通溝通管道,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確保雙方權益。

 

7.隱私保護:

7-1.為充分保障客戶及所有利害關係人之隱私權,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遵循嚴格的管控規範與防護措施。

7-2.邀請所有商業合作夥伴包含供應商、客戶等,一同提升對人權議題的關注,並重視相關風險的管理。

7-3.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使用仿冒品及盜版軟體。

 

8.商業道德:

廉潔經營、無不正當收益、公開訊息、知識產權、僅守公平交易/廣告和競爭標準、身分保密及杜絕報復、負責任地採購礦物、隱私。